执法人员查处多个涉嫌违法产品。8月29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了28家化妆品经营场店,发现有22家涉嫌经营违规产品。
据了解,问题重点存在于虚假夸大宣传,无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号,无生产厂家、具体厂址等,其中一些国产特殊化妆品未取得合法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等违规现象尤为突出。
当天,第一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中山东路上的一家美容美发用品批发店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共在该店查处各类涉嫌违法化妆品5个并当场予以暂扣。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了位于下埔港澳城附近的一家化妆品零售店进行监督检查。当检查到该店中心位置货架上的指甲油时,执法人员发现由日本生产的suki蝴蝶樽指甲油批准文号存在明显问题。
执法人员表示,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生进字(200X)第04914”,该文号存在3处错误,一是生产时间,同为04914,生产的年号却出现了2003、2004、2005多个年号,按照相关规定,根本不可能出现此种情况;二是“卫生进字”,指甲油属于化妆品,应该标明是“卫妆进字”才是正确的;此外,后面的批准流水号第“04914”,按规定该数字应该是4位,本数字却出现了5位数。该产品存在明显问题,执法人员对查出的涉嫌违法化妆品予以暂扣。
据悉,此次针对化妆品开展的专项重点整治为期3个月。
(信息时报)